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35国道景泰交界至泰顺司前段改建工程
| 项目起点位于景宁与泰顺交界处,与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顺接,起点桩号K5+600,路线向南经石角坑、杨梅坪半岭、大时垄,终于司前大桥北侧桥头附近,与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起点相接。 | 泰顺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窗体顶端 项目起点位于景宁与泰顺交界处,与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顺接,起点桩号K5+600,路线向南经石角坑、杨梅坪半岭、大时垄,终于司前大桥北侧桥头附近,与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起点相接,终点桩号K21+675,主线长约16.08km。同步建设竹里连接线约1.24km。全线设互通1处,停车区1处。 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起点至白鹤渡段约11.4km整体式路基宽20m,分离式路基宽2×10m;白鹤渡至终点段约4.7km整体式路基宽23.5m,分离式路基宽2×11.75m。竹里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 | 2022年4月20日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刊登了“关于受理《235国道景泰交界至泰顺司前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详见文本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24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67599676;传真:0577-67599676 通讯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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